兰州理工大学创办于1919年,坐落于甘肃省省会兰州市,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大学生创新型实验计划、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入选高校,国家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学校是我国首批学士、硕士学位授权高校,是甘肃省第一所具有工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所设置工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现有9个学科门类,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省属高校国家“一流学科”突破工程,“金属表面防护与延寿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有20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国防特色学科方向。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省级重点学科、1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一览重视群雄,广纳群贤伯乐。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在兰州理工大学“全面推进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新时代征程上,努力创造“厚植人才成长沃土,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人才工作新局面,现面向海内外诚邀优秀博士人才加盟我校,共话未来。
一、招聘专业和岗位
兰州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人才引进计划汇总表 | ||||||
招聘部门 | 岗位 代码 | 招聘专业 | 具体岗位 | 拟引进数量 | 备注 | 联系方式 |
省部共建有色金属先进加工与再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4人) | 202301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专职科研 | 3 | 博士期间从事镍钴铝镁等有色金属及其复合材料的制备、压延、焊接、铸造等先进加工研究方向且学术成果达到《兰州理工大学优秀博士引进与管理办法》中第一层次要求。 | 常务副主任:石玗 0931-2976688 shiyu@lut.edu.cn |
202302 | 冶金工程 | 专职科研 | 1 | 博士期间从事金属资源回收利用相关研究方向且学术成果达到《兰州理工大学优秀博士引进与管理办法》中第一层次要求。 | ||
材料学院(10人) | 202303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专任教师 | 7 | 本硕博专业一致者优先;焊接方向以外其它专业及方向的应聘博士学术成果须达到《兰州理工大学优秀博士引进与管理办法》中第二层次要求。 | 院长:李文生 |
202304 | 冶金工程 | 专任教师 | 2 | 本硕博专业一致者优先 | ||
2023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实验室人员 | 1 | |||
机电学院(14人) | 202306 | 机械工程 | 专任教师 | 12 | 院长:安宗文 | |
202307 | 工业工程 | 专任教师 | 2 | |||
石化学院(10人) | 202308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专任教师 | 2 | 化工过程机械专业优先 | 书记:任鹏 0931-7823106 411492119@qq.com |
202309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专任教师 | 3 | 本科所学专业须为化学工程与工艺或应用化学(工学) | ||
202310 | 环境工程科学与工程 | 专任教师 | 2 | 本科所学专业须为环境工程 | ||
202311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专任教师 | 1 | 本科所学专业须为安全工程 | ||
202312 | 油气储运工程 | 专任教师 | 1 | 本科所学专业须为油气储运工程 | ||
202313 | 化学 | 实验室人员 | 1 | 无机化学专业优先 | ||
能动学院(9人) | 202314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专任教师 | 3 | 流体机械及工程专业优先 | 院长:魏列江 |
202315 | 水利工程 | 专任教师 | 1 | 水工结构工程专业优先 | ||
202316 | 机械工程 | 专任教师 | 3 |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优先 | ||
202317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专任教师 | 2 |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专业优先 | ||
电信学院(8人) | 202318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专任教师 | 3 | 院长:陈伟 | |
202319 | 电气工程 | 专任教师 | 2 | |||
20232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专任教师 | 2 | |||
202321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专任教师 | 1 | |||
计通学院(10人) | 20232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专任教师 | 3 | 院长:冯涛 | |
202323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专任教师 | 2 | |||
202324 | 网络空间安全 | 专任教师 | 2 | 硕博专业须一致 | ||
202325 | 软件工程 | 专任教师 | 1 | 硕博须专业一致 | ||
202326 | 制造业信息化系统 | 专任教师 | 1 | |||
202327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专任教师 | 1 | |||
土木学院(7人) | 202328 | 土木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专任教师 | 4 | 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相关方向优先;学术成果须达到《兰州理工大学优秀博士引进与管理办法》中第一层次要求。 | 院长:王文达 |
202329 | 市政工程 | 专任教师 | 1 | 本科所学专业须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硕博专业一致;学术成果达到《兰州理工大学优秀博士引进与管理办法》中第一层次要求者优先。 | ||
202330 | 管理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 | 专任教师 | 1 | |||
202331 | 测绘科学与技术/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 | 专任教师 | 1 | 本硕博所学专业须相近 | ||
经管学院(7人) | 202332 | 管理学 | 专任教师 | 4 | 院长:李亚兵 | |
202333 | 经济学 | 专任教师 | 2 | |||
20233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专任教师 | 1 | 从事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或智能财务教学研究 | ||
设计学院(2人) | 202335 | 机械设计及理论/设计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 | 专任教师 | 2 | 院长:刘奔腾 | |
外语学院(1人) | 202336 |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 | 专任教师 | 1 | 院长:任育新 | |
理学院(9人) | 202337 | 数学 | 专任教师 | 4 | 本硕博所学专业须相近 | 院长:欧志英 |
202338 | 理论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物理电子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路与系统 | 专任教师 | 2 | |||
202339 | 力学 | 专任教师 | 2 | |||
202340 | 力学 | 实验室人员 | 1 | |||
生命学院(5人) | 20234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专任教师 | 1 | 具有工程经历者优先 | 院长:伍国强 0931-2976060 |
202342 | 生物工程 | 专任教师 | 2 | 本硕专业一致,具有工程经历者优先 | ||
202343 | 制药工程 | 专任教师 | 1 | 具有工程经历者优先 | ||
202344 | 生物学 | 实验室人员 | 1 | 具有工程和管理经历者优先 | ||
马克思主义学院(4人) | 202345 |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 | 专任教师 | 4 | 院长:饶旭鹏 | |
法学院(2人) | 202346 | 法学 | 专任教师 | 2 | 须有5年(含)以上法学学科教育经历 | 院长:贾小龙 |
文学院(4人) | 202347 | 中国语言文学 | 专任教师 | 1 | 汉语言文学方向优先 | 院长:王立宗 0931-2973738 442097415@qq.com 书记:张浩辰 0931-2976772 2528244377@qq.com |
202348 | 汉语国际教育 | 专任教师 | 2 | |||
202349 | 新闻传播学 | 专任教师 | 1 | |||
体育部(1人) | 202350 | 体育学 | 专任教师 | 1 | 主任:李小唐 |
二、人员范围与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学术道德规范;
2.毕业于国内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优秀博士研究生,要求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后经历和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
3.身体和心理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要求;
4.教育背景或研究方向须与引进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5.具有本专业、岗位所需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相应的学术造诣,能胜任教学工作、承担科研任务;
6.具有发展潜力,在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方面有独到见解,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研究项目和研发创新的能力。
7.暂无引进计划但业绩成果突出的优秀博士也可报名。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引进待遇与政策支持
(一)引进待遇
1、进入学校事业编制。纳入学校“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全链条人才发展工作体系”保障职业发展。
2、按照已取得学术成果提供相应科研启动经费、安家费和其它,详见下表:
层 次 | 科研启动经费 (税前,人民币) | 安家费 (税前,人民币) | 学校自有周转房 | 省安家补贴 (免税,人民币) |
第一层次 | 30~39万 | 25万 | 90平方米 | 20万 |
第二层次 | 15万 | 20万 | 90平方米 | 20万 |
第三层次 | 10万 | 15万 | 90平方米 | 20万 |
第四层次 | 5万 | 8万 | 90平方米 | 20万 |
(二)政策支持及人才培养举措
1、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到岗即可享受副教授岗位津贴。
2、引进人才子女可入托兰州理工大学附属幼儿园,就读兰州理工大学附属小学和中学,享受子女入学、入园的福利政策。
3、第一层次引进优秀博士,三年后达到相应条件可进入“红柳杰出人才资助计划”,每人每年资助30万,连续资助三年,共计90万。
4、缴纳房屋使用保证金后提供学校90平方米学校自有周转房一套(周边同类型商品房市场价约计100万元)。
5、申领“陇原人才服务卡”D卡。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可申领20万甘肃省配套安家补贴。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安家补贴、子女入学、就医保障、免费旅游等方面享受优质待遇与服务。
6、人才培养举措主要包括校内人才支持计划、国内人才培养项目、国外进修访学项目,具体如下:
1)校内人才支持计划主要包括“红柳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5-8万/年,共三年资助期)、“红柳杰出人才资助计划”(20-30万/年,共三年资助期)、对口支援高校访学进修。
2)国内人才培养项目主要包括甘肃省飞天学者特聘计划、甘肃省领军人才、省级人才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等。
3)国外进修访学项目主要包括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合作的青年骨干教师项目、兰州理工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交流基金资助项目、兰州理工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高等教育教学法研修项目。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全年有效。
报名方式:兰州理工大学博士招聘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zhaopin.lut.edu.cn。
(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
按照省、学校相关要求,由各招聘二级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适时发布相关信息,详见博士招聘报名系统,并以此为准。
(1)学校各招聘二级单位根据应聘者学科专业背景、研究方向及学术业绩等条件,结合人才梯队及学科专业建设等实际需要,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并进行学术审核。
(2)面试由各招聘二级单位根据应聘情况自行组织,采取试讲、答辩、面谈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
(3)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师德师风、教学和科研能力及水平等情况。
(4)各招聘二级单位组织通过考核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三)确定拟聘人员
各招聘二级单位根据应聘者的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引才意见,人事处报请学校审定,确定拟聘人员。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公示与聘用
按相关规定在兰州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对达到报备条件拟聘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并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五、 纪律与监督
学校在引才工作过程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 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兰州理工大学在兰州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告或通知。
(二)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七、联系方式
报名网址:https://zhaopin.lut.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lut.edu.cn
人事处网址:https://rsc.lut.edu.cn
通信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287号兰州理工大学人事处
邮 编:730050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31-2973619
传 真:0931-2971630
微信公众账号:lzlgdxrsc
八、学校简介https://www.l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