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台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台州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聘名额
单位 | 选聘人数 | 岗位 |
临海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事务中心 | 1人 | 综合文字岗 |
临海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 | 1人 | 综合文字岗 |
临海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 | 1人 | 财务岗 |
三、选聘条件和范围
(一)选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基层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
3.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试用期已满在现单位工作满3周年(乡镇、街道满5周年,含试用期),非新录(聘)用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
4.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5.报名财务岗位的,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财务会计、财务会计教育、企业财务管理、审计、审计学、财务会计与审计、国际会计、财务学、金融学、金融工程等专业,并须从事财务工作2周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
6.报名综合文字岗位的,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从事综合文字岗位工作2周年及以上且现仍在文字相关岗位工作,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聘的情形。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持《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建设大楼27楼2708室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576-85382533)。
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若发现报名信息虚假,则取消选聘资格。
五、选聘程序
经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后择优录用。(一)资格审查
临海市建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聘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则减少或者取消本次选聘计划。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若本人放弃考察的,可视实际情况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交流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交流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