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三门县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三门县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选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岗位名称 | 岗位 等级 | 选聘 人数 | 学历和 专业 | 年龄 |
管理岗位 | 九级管理岗位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
二、选聘条件
1.热爱政法工作,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类专业,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3.普通工作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截止日期计算至2023年4月10日,下同),中层干部的优先。
4.在县级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须满3年或乡镇(街道)工作须满5年。现单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必须服务年限已届满。工作表现较好,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外)。
5.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聘工作的通知》(三人社〔2019〕25号)公开选聘条件,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4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2.地址:三门县委政法委政治部(行政中心7楼708室)。联系人:叶智慧;电话:83330986;邮箱:smzfwbgs@163.com
3.报名提供材料:报名表(见附表)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四、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者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笔试人员,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拟选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则取消此次选聘。
2.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确定为面试人员,遇放弃面试的,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取50%合成总成绩。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察结果,由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选聘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三门县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共三门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